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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2017年度广东省PP电子优秀项目三等奖、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
1、首次在全广东省层面,对城市设计制度全过程引导管控的探索。
本次研究梳理了管理机构、设计机构、建设单位等多方主体的角色,从城市设计编制的法规与机构、编制内容、审批与修改、实施与管理四大方面提出了城市设计制度创新的改革方向及内容。提出完善省内城市设计法规、制定全省适用的编制办法及成果标准,出台全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引,完善审批机制,纳入法定规划管理平台等全过程等城市设计全过程的改革措施。
2、在城市设计编制中彰显广东地域特色,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引领了全省城市特色与品质建设工作的推进。
将广东省划分为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两区,各区内进一步划分重点城市与一般城市,粤东西北地区实现城市设计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促进城市特色与品质的提升;珠三角地区加快城市设计创新,实现城市设计从有到优,城市设计工作从“地区失衡”走向“全省兼顾”。针对不同地域,城市设计专设机构中按两区分设权责部门;城市设计编制内容深度按两区提出核心与提升型要素要求;城市设计实施与管理中鼓励发达地区探索管理新模式。
3、增加村镇风貌设计内容,打造城乡共荣的岭南风貌,从“重城轻乡”走向“城乡并重”。
将村镇城市设计内容作为专题,纳入现行村镇规划。建立区别于城市的风貌设计要求,确定自然村或居民点的不同建设类型与建设要求,确定村镇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对村镇的建筑风格、公共空间打造提出设想指引,保护传承乡村的特色景观和历史文化,改善村镇人居环境。
4、明确系统化的城市设计管理机制,促进其与规划体系、建筑设计等的有效衔接,从“衔接不佳”走向“环环相扣”。
理顺城市设计的管控机制,进一步促进城市规划的精细化管理。将城市设计的审查审批管理积极纳入相应的城市规划中,并作为报送审批的重要条件,与“一书三证”的管理结合起来,为目前城市设计管理机制系统化、法定化作出有效方法建议。将城市设计导则纳入各层级城市设计成果标准要求,建立技术性控制框架和模式,加强与建筑设计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