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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年)

项目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
编制时间:
2014-02-28
委托单位:
2012 年-2013 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
设计团队:
|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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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特色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珠三角构建新的战略发展平台,辐射带动粤西经济发展及促进广东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江门市委、市政府提出规划建设大广海湾经济区。本项目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与江门市联合委托编制,坚持省市联动和部门联动,采用一个规划、多个专项专题同步推进的规划编制方式,充分听取企业和公众意见,保障规划研究深度,促进规划互动。

项目突出以全球视野谋划发展,以低碳、智慧、可持续为方向,提出大广海湾按照生态优先、产城融合、集约集聚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从容建设,形成了一套城市重大发展平台规划设计综合技术。主要特色和创新点如下:

⒈确定了有利于海岸带综合保护和管理的规划范围

依据有利于陆海统筹的湾区海岸带综合保护和管理的要求,确定规划范围由江门市滨海镇级行政单元组成。
⒉确立了“一带三轴、一核三片”的生态型组团式空间格局

强化城镇、产业的轴带拓展态势,依托黄金海岸带和联动主城区的江海拓展轴,形成紧凑发展的空间格局,打造区域共建、陆海联动、产城融合、人文荟聚的“滨海魅力长廊”。

⒊构建促进区域合作和转型升级的现代产业体系

提出积极承接珠三角核心区域及港澳产业转移,以产业集群化、高端化、低碳化发展为目标,重点打造以临港先进制造业、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⒋强化交通枢纽地位,大力发展新型交通方式

规划提出对外构建沟通东西、融汇南北的交通枢纽,内部在加强各组团联系的基础上,适应“滨海休闲旅游目的地”的打造,大力倡导发展邮轮、游艇、水上飞机等新型交通。

⒌优先识别区内重要生态资源,划定生态控制线

规划提出开发建设用地占规划范围内土地总面积控制在 10% 以内,各类生态区、保护区、公园、绿道等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0%以上,严格控制线内的开发建设活动,保障生态安全。

⒍统筹用地和项目安排,进一步推动“多规合一”

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为依据,有效统筹将不同类型建设项目落实到空间。

⒎创新有利于滨海地区开发开放的体制机制

根据大广海湾滨海地区开发建设需求,在海洋开发和用海管理、岸线和岛屿利用、港澳游艇便利通行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

⒏成立三级管理机构,加强统筹协调

提出成立发展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定大广海湾开发建设的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在各区(市)分设建设执行机构,落实运营管理工作;成立开发运营公司,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实行市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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